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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对税收有“四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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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笔者了解到,广大农民对税收有"四盼":一盼计税土地面积合理。近年来,一些乡村兴办乡镇企业、修库筑坝占用了相当一部分土地,而上级有关部门对于这些非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又不予核减农业税。有的乡村就把这些土地的税赋转嫁到其他农民头上。还有的乡村向上级少报、瞒报计税土地面积,但对农民收税时,按实际面积征收留用,引起农民不满。二盼特产税要特。农业税中的特产税,是对从事农林特产品生产、取得农林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不从事农林特产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纳税的义务。但有的乡村在向上级汇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时,往往虚报农业特产面积,在上级下达了特产税收任务大于可征数额的情况下,就把税赋转嫁到其他农民头上。
作者 柳风
出处 《人大建设》 1998年第11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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