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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大常委会在信访工作中——对反映不实的问题慎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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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群众来信来访中,所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属实或基本属实,但也确有极少数人别有用心,随意歪曲事实。对于这类信访案件,如果调查之后搁置起来不再去管,很可能会造成当事人重访,甚至发展到无理取闹,不仅增大了信访工作量,还会由此在社会上造成对信访工作的不良影响。为此,叶县人大常委会在处理此类信访件中,不怕麻烦,自我加压,逐件慎重解决。不久前,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批转一封信件,内容是叶县龙泉乡张某反映该乡扩宽道路毁坏了100余亩耕地,要求追究有关乡领导的法律责任。县人大常委会接到这一信件后,立即组织农工委、土地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查证。查证结果是。
出处 《人大建设》 1998年第1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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