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医药市场异常活跃的新形势下,作为医院购药的职能部门,坚持主渠道购药,是保证药品质量,保证临床用药及时有效,保证药品让利的严格管理,保证《药品管理法》的全面实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主渠道购药,即从省、市医药、药材、药业等国营公司(以下简称省、市公司)和部队药材供应站购药。我院长期坚持主渠道购药,现谈如下五点体会。
出处
《武警后勤学院学报(医学版)》
CAS
1998年第1期52-52,共1页
Journal of Logistics University of PAP(Medic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