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委作出决定,市辖一县三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部任命为同级党委常委、副书记。此举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认为这是北海市委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有力举措。此前,北海市辖一县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都不是同级党委副书记,也不是同级党委常委。这样不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人大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便。针对这一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门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向市委请示,建议市辖一县三区的现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同级党委常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