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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的立法程序和执法监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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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8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工作人员考察组对美国国会有关部门进行了为期10天的工作访问,分别与美国国会参议院拨款委员会、规则和行政委员会,众议院预算委员会、规则委员会、道德委员会,以及国会研究部、会计总局、预算局、两院经济联合委员会等机构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了会谈,对美国国会的组织机构、立法程序、监督机制等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一、美国国会的立法程序美国是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联邦制国家,国会是联邦的最高立法机构,所有立法均由国会议员提出,经两院分别表决通过后送总统签发。为了保证法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国会制定法律实行一套严格的程序,具体包括:
作者 蔡金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8年第1期35-3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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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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