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做好《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规范自学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提高自学的学习效果,北京市科技干部局于1997年9月2日制定下发了《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学认定办法》,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此项办法指出“自学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重要学习方式之一.组织好有计划、有考核的自学,是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自学条件,帮助解决自学中的困难和问题.该办法就自学任务的提出与确定、自学内容的选定、自学学时的计算、自学结果的考核认定等工作做出以下主要规定:l、自学任务的提出,可以采取由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并经单位认定和由单位统一安排两种方式进行.
出处
《继续教育》
1998年第2期44-44,共1页
Continuing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