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洲经济共同体”又称“欧洲共同市场”,是根据法国、原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个国家政府于1957年3月在罗马签定《欧洲经济共同体条例》后于1958年1月1日正式宣布成立的。1973年1月1日,英国、丹麦、爱尔兰成为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员国,使共同体由6国扩大为9国。1981年1月1日共同体正式接纳希腊为成员国,1986年1月1日葡萄牙和西班牙成为共同体的正式成员国。这样欧共体经过第二次扩大已由9国增加为12国。1993年11月,根据《马约》规定,欧洲联盟正式成立,这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新里程碑。1995年1月1日,瑞典、芬兰、奥地利正式加入欧盟,使欧盟扩大为15国。目前欧盟从最初的关税同盟向统一大市场和完全一体化方向发展,并在逐步完善和壮大。
出处
《会计与经济研究》
1998年第2期29-31,13,共4页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