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讯逼供是发生在执法、司法活动中的严重侵犯公民人格权的渎职犯罪。刑讯逼供的主体多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多发生在公安基层派出所,案件数量无法准确统计且屡禁不止。刑讯逼供成因主要有:执法、司法人员对口供的极端依赖、特权思想严重,法制观念淡薄,检察审判机关查处不力,判刑偏轻等。禁治刑讯逼供的基本策略有:加强对刑讯逼供案件的查处审判力度,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加强执法监督,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教育培训以提高执法、司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1998年第3期94-97,共4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