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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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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编制一个好的立法计划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前提条件。根据法律的规定,编制地方立法计划的工作通常是由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编制立法计划的期限和基本要求,向有关机关、组织征询立法建议;有关机关、组织根据各自主管工作的范围,提出与机关有关的立法建议,立法机关的工作机构进行综合平衡和可行性研究,提出初步方案,并在广泛征求意见、搞好论证和协调的基础上,正式提出立法计划草案,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或经主任会议讨论后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
作者 于仁伯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8年第5期18-2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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