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加强执法监督 促进农业投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自1993年7月颁布实施以来,为了推动这部农业大法在天津市的贯彻执行,依法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管理,进一步巩固提高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社会稳定,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对农业法的执法检查要连续抓三年的工作思路,并明确把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投入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从1995年至1997年,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农村委负责具体实施。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8年第3期7-10,共4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