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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年龄与法定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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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权利义务与公民的年龄是有关系的。公民年龄与法律规定直接相关的有如下内容:六周岁:儿童应当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第5条)。七周岁:六周岁儿童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推迟到七周岁(义务教育法第5条)。十周岁以下: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12条)。
作者
黄士孝
机构地区
江苏省淮阴市人大常委会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8年第20期36-36,共1页
关键词
公民
权利义务
法律规定
义务教育法
民事活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定代理人
未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
分类号
D920.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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