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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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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调政府机关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司法机关要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践证明,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是强化执法机关执法责任,便于内部与外部监督的良好机制,是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保证严肃执法、公正司法,把依法治国的方略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
作者 程维高
机构地区 中共河北省委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8年第16期14-1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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