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覆盖全社会,囊括宏微观。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职能的限度大大缩小,基本上是保留宏观,放开微观。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势在必行。为了扫除转变了障碍,指导转变的实质,从理论上分析市场经济下政府经济职能的界定便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就此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分析了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职能存在的依据及其存在限度的决定因素,推导出一国政府经济职能限度的合理阈值,并结合国情论述了我国市场化进程中政府经济职能所应存在的具体限度。
出处
《新东方》
1998年第5期5-9,共5页
The New Ori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