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十五大以后,股份合作制作为国有小企业改制的一种主要形式更加全面深入地展开。但是,在方兴未艾的国企改制中,因财务、国资监管不力,国有资产被侵害问题时有发生。为此,财政、国资部门在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企业改制的同时,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握好政策界限。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8年第8期38-40,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