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合并报表时集团公司内部债券业务抵销的会计处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债券赎回损益的确认与分配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发行的债券,就形成公司间债券。公司间相互持有债券,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发行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为了融资,将本公司的债券直接出售给本集团内部的其他公司。2.集团内部公司从债券市场上购入集团内部其他公司以前年度发行的债券。由于公司间的债券,并不能都归结于集团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在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时,应予以抵销。对于上述第一种原因形成的公司间债券,抵销业务比较简单,勿须赘述。对于上述第二种原因形成的公司债券,从集团公司的角度看。
作者 陶亚文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8年第11期21-23,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