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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办法出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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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1月19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承担组织、协调职能。要在各级人民政府清产核资办事机构的协调、指导下,由农业和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1998年第4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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