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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合作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租赁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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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固定资产租赁是指租出单位将固定资产租借给承租单位,承租单位支付一定租金,取得固定资产使用权的一种交易活动。按其所有权是否转移,可划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 经营租赁是指承租单位为了解决生产经营上的临时需要,从其他单位租入固定资产,取得使用权,并按租赁合同规定按期支付租金。其特点是:承租单位对租入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租赁期间由租出单位提取折旧,租赁期满后,由出租单位收回固定资产。因此,租入固定资产不能列入承租单位自有固定资产。为加强对租入固定资产的管理。
作者 盛强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1998年第4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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