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与原来《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当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时,应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设置"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其在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占有的份额,借记"长期殷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其在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股权投资差额"需要在年度终了分期平均摊销,记入当期损益。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8年第10期25-25,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