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015号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是: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没有执行这一规定。为了减少当期应交税金,企业常常是一取得专用发票就申报抵扣。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8年第10期55-55,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