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于1996年6月17日颁发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意见〉(见本刊1996年第11期,1997年7月10日又发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见本刊1997年第12期)。为了在村合作经济组织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这三个文件,本刊特约请农业部经管总站会计辅导处撰写了〈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系列讲话〉,因今年第1期全部版面用于登载本刊创刊40周年祝文贺词,故本讲话改从第2期起陆续刊出,作为各地对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