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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业企业增值税的两类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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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些人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无法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经营往来,而一般纳税人也以能否取得税率为17%和13%的进项发票做为交易的条件.笔者认为上述观点过于笼统,不能一概而论.就上述观点笔者主要从企业产品的销售对象、增值率的高低、税负的大小进行综合的分析.一、当卖方为一般纳税人,销售对象是小规模纳税人或消费者时,他们往往注重的是“含税售价”,在选购同种产品时,谁的“含税售价”低就向谁购买,含税多少对他们来说同样是支出.在这种情况下,销售者应以“含税售价”为基础,进行税务筹划,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利益.这样就有必要对两类纳税人税负相等时的增值率均衡点进行研究.
作者 李莉
出处 《北方经贸》 1998年第6期117-117,共1页 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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