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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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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深化改革,把供销合作社建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最根本的问题是解决产权问题,即合作社的产权归农民所有的问题我们的专业合作社为什么能比较好地体现农民的意志,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服务,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专业社的产权一部分或大部分归人社社员所有,理、监事会中农民占半数以上。我们过去的基层社和各级社的直属企业,为什么不能按农民的意志办事,为什么同农民仅仅保持着买卖关系,是因为基层社的产权中农民股金占的比重很小,基层社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绝大多数是基层社自己筹集的,各级社直属企业都没有农民的股金,更不可能成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陈俊生讲,建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有三条标准,即产权属社员所有;社员当家做主;社员成为重要的受益者。第一条是根本的,没有第一条,就不会有第二条、第三条。
作者 刘伯芳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1998年第6期6-7,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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