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这段时期,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方面面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社会治安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作为社会治安的主要管理者——人民警察的社会角色、职能、任务也在发生变化。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警察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同时增加了对社会,公民个人的社会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警察必须贯彻“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树立“我为人民管理治安”的观念,密切警民关系。
出处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8年第2期23-25,共3页
Journal of Xinj iang Police Officers’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