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自选市场、超市等现代商业组织形式的引进,进店存包的规定,曾经一度受到舆论的指责,有的甚至认为这是对消费者“上帝”的尊严的侮辱。他们认为,商店防盗只能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如完善现代化监视系统、内部管理人员盯紧一些等来实现,而不能把每位顾客当作可疑份子来防范。 我认为不管是进超市还是书店、图书馆,先存包后选物总是感到心底坦荡,尊严依旧。相反,倒是在有些允许携包入内的店里老是被管理人员盯着,总感到不自在。
出处
《上海企业》
1998年第8期45-46,共2页
Shanghai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