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音乐创作实践指南的音乐分析学,在18—19世纪就已获得了独立的学科地位。然而本世纪以来,关于音乐分析学研究对象、方法等问题却出现了许多相互对立、相互矛盾的言论,甚至有人干脆否认这一学科存在的合法性。面对这一实际情况,人们应当对音乐分析学理论重新予以全面审视,明确其学科的基本任务、对象和范围,并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方法论体系。
出处
《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1998年第4期44-46,共3页
Jiaoxiang-Journal of Xi'an Conservatory of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