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我国执法环节存在的种种弊端,其症结就在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执法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而指出要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质量,必须进一步克服“左”的思想影响,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完善人民代表人全制度,建立起党领导下的政府进行管理、人大实行监督、法院依法控制、检察力促廉政的分工制约体制。并改革国家用人机制,通过优化执法的客观环境和主观环境来确保社会主义法制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出处
《政法学刊》
1998年第2期33-39,共7页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