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新时期犯罪活动的挑战,我们曾经采取过许多重大对策预防犯罪,取得了巨大成效,保证了我省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稳定。但是,应当承认,我们对新形势下的犯罪治理还没有完全取得斗争的主动权,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被动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犯罪预防体系还不够健全。预防犯罪不能仅仅依靠哪几个部门,而应该依靠全社会。这就需要在社会上建立起有效的犯罪预防体系。我国的犯罪预防体系实际上就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从依靠的力量和手段上,可划分为群众预防、专业预防和技术预防;从功能上可分为一般预防和重点预防、特殊预防;从工作环节上可分为家庭预防、学校或单位预防和社会预防。它们相互关联、互为补充。
出处
《今日海南》
1998年第3期44-45,共2页
Hain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