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多年来的实践表明,通过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不但筹集了大量的社会资金,而且彻底改变了这些企业过去单一的产权结构,形成以政府、法人、个人多元的产权主体。由于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和产权的明晰,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型的治理结构,使企业的效益和资本盈利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据调查,上市公司的效益普遍好于国有独资企业(1996年,在大多数国有企业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亏损面仅为5%),这样就使国有资本有了更强的增值能力。并且,通过上市运作,使国有资本有了一条低成本扩张。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1998年第4期15-18,共4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