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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界定公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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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政治经济学研究室副主任钱津博士认为,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当务之急是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公营企业进行明确界定。所谓公营企业(政府企业),是受各级政府控制并承担一定政府经济职能的企业,它具有一般性,是各个国家都存在的一种经济成分。要使国有企业改革获得成功,必须实现公营企业的分流和改革的规范化。
作者 周明生
出处 《金融博览》 1998年第11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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