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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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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坚决实行分业经营和管理,特别是实行证券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分业经营管理。第二,中央银行要把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否全面健全内部稽核制度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当务之急,是要督促非银行金融机构认真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和存贷款内控制度,凡是会计制度不健全,甚至造假帐,搞“两本帐”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要善于发现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领域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大的缺陷问题,发现潜在的风险苗头。
作者 刘海虹
出处 《金融博览》 1998年第1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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