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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股贡献股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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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有关部门曾规定:技术股不应超过一个企业总股本的20%。吴敬琏指出,这种规定是片面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人力资本占有重要地位的企业,改公司制时不能不考虑创业者的贡献。技术股。
出处 《金融博览》 1998年第5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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