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自1985年开始发行信用卡以来,经过各行的努力拓展,信用卡业务已成为各行发展中间业务的龙头,业务量逐年增长,在银行整体业务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信用卡作为“三票一卡”结算制度主体之一,对方便持卡人的经济活动,促进商品流通等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山东省农行自1992年8月发卡以来,至1997年末发卡量达89.6万张,存款余额达10.5亿元,1997年累计业务发生额达258亿元,其中累计消费达5.1亿元。而作为核算信用卡业务的会计科目只有两个,已不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对核算信用卡业务的会计科目进行再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