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银行卡的收入来源大致上可分为三大部分:同业往来收入(上存资金利息)、透支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第一项收入是现在国内发卡机构最大的收入来源,约占总收入的80%以上,它随着银行利率的调整而不断变化,且随着银行卡市场的日趋成熟而逐步下降。第二项收入是国外银行卡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而在我国,由于银行卡自发卡之初就有了“先存款、后消费”的定位,使银行卡变为名附其实的借记卡,“透支”名义上在限额内合法,但实际上却给予严格的限制,从而使透支利息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极小,如某城市发卡机构1997年的透支利息收入仅占总收入的5.38%。第三项手续费收入约占发卡机构总收入的15%左右,包括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