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王朝。由厂卫宦官对人民实行特务统治,是明朝司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明王朝封建政治腐朽没落,社会黑暗残酷的一种表现。残酷黑暗的特务司法统治,激起了人民的反抗,加速了明王朝的崩溃。史镜启鉴。研究明朝宦官特务司法现象,对于提高我们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当不无裨益。
出处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1998年第1期37-41,44,共6页
Journal of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