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了9次较大的精简整编。 第一次精简整编。新中国成立初期,在解放军550万总兵力中,空军、海军和陆军特种兵部队的数量很小。为适应现代战争的要求,中央军委决定压缩人民解放军的总规模并进行整编,缩减陆军(主要是步兵)数额,加强空军、海军及其他兵种部队。到1950年底,陆军部队数量作了较大压缩,全军精简17.1%,后来因为进行抗美援朝战争,精简工作未能继续进行,根据战争需要,军队又进行了扩编。到1951年10月,总人数增加到611万。
出处
《政策》
1998年第Z1期92-9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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