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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划拨证券或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或期货经纪机构清算帐户资金等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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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了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现对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或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冻结、划拨证券或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或期货经纪机构清算帐户清算资金等问题,作如下通知: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998年第1期12-12,共1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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