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对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8]55号文发出了《关于城镇集体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通告》指出:开展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以来,各地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提出和反映了一些税收、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1998年第22期1-2,共2页 China Metal Bulleti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