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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局发布通知 对进入我国市场境外环保产品实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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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环保局去年发布《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后,最近又作出关于对进入我国市场的境外环保产品实行认定的通知。通知指出,境外产品是指在我国市场直接销售或代理销售境外生产的《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所列的环保产品,即用于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设备。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1998年第16期3-3,共1页 China Met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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