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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产权残缺与国有企业改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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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经过近二十年的艰苦探索,我们找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那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规定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产权清晰”是实现后三个方面的前提、基础和必要条件,因此产权制度改革是有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性环节。然而我国国有企业存在产权残缺的重大弊端,若不加以革除,现代企业制度无法建立起来。
作者 田恒国
机构地区 湖南师大法学院
出处 《岳阳大学学报》 CAS 1998年第2期15-1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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