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蕲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注重队伍管理,树交警形象,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一是抓班子建设,大队总支一班人严格要求,廉洁自律。二是抓民警执法执纪,先后制订“交警大队十条禁令”、“执法执纪规定”等十种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民警的行为规范,提高了民警的执法水平。三是抓民警政治、业务素质,树交警新形象。由于大队管理措施到位,民警中无一人违法违纪,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市局支队、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单位,5名民警获县、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人被县直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立功,3人受到县局嘉奖,4人光荣入党。特别是在抗洪抢险期间,全队民警团结一心,奋力拚搏,成绩显著,被县委、县政府荣记二等功。几年来,全队民警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文明执勤,为群众和过往司机做好事643件,收到感谢信114封,锦旗23面,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1998年第5期65-65,共1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