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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使用合格建筑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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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基础设施投入增加,建设规模宏大。特别是长江流域、松花江和嫩江等地区的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工程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尤其是灾后重建的水利工程、居民住宅和公共建设工程的质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特就建筑材料的生产、流通、使用重申如下要求: 一、严格生产领域的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1998年第34期6-7,共2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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