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证据不足”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一般理论 何谓“证据不足”,理论界对这方面的研究几近空白。然而其对立面“证据的确凿充分”则是理论界的热点话题。也许有人认为,只要把“证据确凿充分”搞清了,其相反部分即为“证据不足”,不必单独加以研究。但笔者以为,“证据不足”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理论上的意义。其法律特征表现为:
作者 陈伟强
出处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1998年第2期19-25,共7页 Journal of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