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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启事”和“公告”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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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启事”和“公告”在使用上常会用错,情况有二:一是将“启事”误写为“启示”;二是将“启事”,“公告”混同。其实,“启示”并不等于“启事”;“公告”也并非公开告知之意,启事的内容切不可冠以“公告”之名。
作者 程国煜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1期66-67,78,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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