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针,这就要求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至少包含着民主立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几个方面。同时,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实行法律监督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应有之义。法律监督,在广义上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治党派、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社会舆论、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对法律的实施所实行的监察和督促。其中,记者的舆论监督在整个法律监督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其他监督方式共同为"依法治国"
出处
《发展》
1998年第8期43-4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