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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委放”不是法律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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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招标(周刊)》社主编同志和关木律师:我是贵刊多年的读者,为了保证企业的经营在贵刊学习了许多法律知识,但是现在遇到一个有关我们企业的法律问题想请您指教:债权是否能委放,在债权委放用流动资金为标的而作合同时写成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来找担保方,而担保方认为是流动资金而担保盖章,但是在对方破产时查出不是流动资金而是债权委放。
出处 《中国招标》 1998年第20期23-23,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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