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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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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完善统计指标“八五”时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了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带动了统计制度方法的全面改革,逐步建立了以新国民经济核算为中心的经济、社会和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制定和采用了统一的统计和编码标准;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的协调、衔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仍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完善,主要表现在:1、在生产统计方面,需要解决如何反映工业生产成果的动态变化问题。以不变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由于制定不变价格工作量大,使用周期过长,其间新产品、新品种、新品牌繁多,这部分产品按现行价格计算,在全部工业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不能有效地消除价格变动因素,难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业增长速度。1998年改用生产指数法,将各种工业产品产量的发展速度,直接加权综合为实物量的综合发展速度。但仍存在怎样兼顾经济类型、部门和地区分组需要的难点以及省以下市、县如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2、在流通统计方面,现行贸易餐饮业报表制度,基本是商业企业的报表制度,局限于商业企业的经营活动。为了加强对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需要在统一的“一套表”基础上,充实社会商品流通统计的内容,包括由各种渠道形成的居民、企事业的消费品社会购买力;
作者 王中光 陈君
出处 《统计与咨询》 1998年第1期25-26,共2页 Statistics and Consul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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