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南京市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暂行规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公司依法聘任经理。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出处 《改革与开放》 1998年第4期14-16,共3页 Reform & Openn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