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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棉花公证检验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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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30号文《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的决定,中国纤维检验局精心组织并统一安排了对出疆棉的公证检验。截至98年8月31日,青岛市纤维检验所共检验出疆棉160批,计2564.21吨,成功地实施了对市场交易成交的新疆棉花开展质量公证检验的试点;并以科学、准确的检验数据,高效、热情、廉洁的职业形象赢得了交易双方的认可和赞扬,为扩大试点提供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实践证明棉花公证检验维护了国家和交易双方的利益,既有现实意义,又具深远意义。回顾1997年度棉花公证检验情况有以下几点体会:
出处 《中国纤检》 1998年第11期8-9,共2页 China Fiber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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