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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对货物是否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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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由 作为拳击比赛之用的“金字塔”的承租人,同无船承运人(NVOCC)签约,令其将该设施从英国伯明翰运往美国拉斯维加斯,并签发以承租人为收货人的联运提单。随后,因为承租人未付接续运输的运费,以致该设施被无船承运人留置。
作者 敏伦
出处 《中国远洋航务》 1998年第4期29-29,共1页 China Ocean Shipp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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