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作金融的一种主要形式。它在调节农村货币流通,支持和发展农村经济,引导民间借贷,帮助群众致富等几个方面,发挥着其他金融组织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用社金融活动范围的扩大,信用社诉至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多。笔者在1998年4、5月间,对1997年石门县各信用社诉至法院的近三百余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
出处
《金融经济》
1998年第10期54-56,共3页
Finance Economy